行業新聞
關于農民合作社示范社創建和規范化建設
中央高度重視發揮典型引路、示范帶動作用,引導和促進合作社規范健康發展。從2009年起的多個中央1號文件都明確要求開展示范社創建行動,把示范社作為扶持重點。按照中央要求,我部會同發改委、財政部等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九部門,聯合評定了7000家國家示范社。各地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示范社創建活動,目前各級示范社達13.5萬家,成為合作社發展的“排頭兵”,也成為政策扶持重點。江蘇、山西、湖南等地建立了示范社項目庫、合作社名錄,明確涉農項目向示范社傾斜。在把示范社創建作為規范化建設重要抓手和平臺的同時,我部還會同發改委、財政部等九部門下發了《關于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意見》(農經發〔2014〕7號),明確了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總體思路、目標原則、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要求合作社健全財務管理、民主決策、成員監督等一系列制度,保障成員的主人翁地位和權益,增強向心力凝聚力。工商總局也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70號),通過信用信息的指引監督,促進合作社規范發展。
關于發展合作社聯合社
發展聯合社是進一步提升合作社市場競爭能力的有效舉措。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引導農民合作社以產品和產業為紐帶開展合作與聯合,積極探索合作社聯社登記管理辦法。我部與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與相關管理工作的意見》(工商個字〔2013〕199號),明確提出聯合社登記辦法。2015年,財政部下發《關于支持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財農〔2015〕98號),要求進一步創新農民合作社發展模式,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13個省(區、市)的地方性法規也對聯合社作出了具體規定。部分合作社在自愿互利基礎上采取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組建合作社聯合社,進一步提高了農業組織化程度。目前全國各類聯合社達到7200多家,涵蓋合作社9.4萬多個,帶動農戶達560多萬戶。
下一步,我部將在配合有關部門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過程中,對合作社聯合社的性質、組建、盈余分配等問題進行研究,為合作社聯合社發展營造良好法制環境。
關于加強合作社人才引進培養
人才是合作社發展的關鍵。我部和有關部門堅持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大力加強合作社人才培養。重點圍繞合作社輔導員、合作社帶頭人、經營管理人員、種養能手素質提升,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培訓。2014年我部聯合財政部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重點培訓農民合作社骨干、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等,提高生產經營能力和專業技能。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職業農民培訓經費11億元,在全國4個整省、21個整市、500個示范縣以及1500個農業縣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兩年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22億元,帶動地方投入10億多元,培育包括合作社骨干人才在內的超過200萬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范培訓也向合作社骨干傾斜,近兩年每年安排50期合作社主題培訓班,每年培訓近5000人。同時,我部積極推動農民返鄉創業發展合作社。2015年以來,啟動實施推進農民創業創新行動計劃,聯合團中央、人社部實施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聯合發改委等6部門實施支持農民工等開發農業農村資源返鄉創業行動計劃,鼓勵和引導返鄉農民工等創辦領辦農民合作社等,為合作社發展增添了新鮮血液。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合作社人才培養和引進,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鼓勵農民返鄉參與合作社事業,為合作社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關于加大財政稅收支持
近年來,各有關部門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了財政、稅收等扶持政策,不斷加大對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從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專門用于合作社發展,采取“中央指導、地方落實”的管理方式,將審批權下放給地方,支持各地靈活運用貸款貼息、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大力扶持合作社,增強了合作社市場競爭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初步形成了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新機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下發了《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明確了合作社在增值稅、印花稅方面的優惠。
關于強化金融支持
完善金融政策、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是加強和改善對合作社金融支持和服務的重要手段。在金融政策上,近年來,人民銀行通過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有針對性地增強金融機構支持“三農”能力;中央財政實施了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獎補政策,激發了金融機構支持合作社、支持“三農”的內生動力。部分地方也對合作社貸款提供了財政性擔保貼息和風險補償,為合作社提供了有力支持。在金融產品上,人民銀行印發了《關于做好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42號)等政策文件,推動發展了集體林權抵押貸款、大型農機具抵押貸款、“信貸+保險”產品等一批效果明顯的創新產品。目前,經國務院同意,北京大興區等232個縣(市、區)作為農村承包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正在穩妥有序推進試點工作。
中央高度重視發揮典型引路、示范帶動作用,引導和促進合作社規范健康發展。從2009年起的多個中央1號文件都明確要求開展示范社創建行動,把示范社作為扶持重點。按照中央要求,我部會同發改委、財政部等全國農民合作社發展部際聯席會議九部門,聯合評定了7000家國家示范社。各地也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示范社創建活動,目前各級示范社達13.5萬家,成為合作社發展的“排頭兵”,也成為政策扶持重點。江蘇、山西、湖南等地建立了示范社項目庫、合作社名錄,明確涉農項目向示范社傾斜。在把示范社創建作為規范化建設重要抓手和平臺的同時,我部還會同發改委、財政部等九部門下發了《關于引導和促進農民合作社規范發展的意見》(農經發〔2014〕7號),明確了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總體思路、目標原則、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要求合作社健全財務管理、民主決策、成員監督等一系列制度,保障成員的主人翁地位和權益,增強向心力凝聚力。工商總局也出臺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年度報告公示暫行辦法》(工商總局令第70號),通過信用信息的指引監督,促進合作社規范發展。
關于發展合作社聯合社
發展聯合社是進一步提升合作社市場競爭能力的有效舉措。2013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引導農民合作社以產品和產業為紐帶開展合作與聯合,積極探索合作社聯社登記管理辦法。我部與國家工商總局聯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與相關管理工作的意見》(工商個字〔2013〕199號),明確提出聯合社登記辦法。2015年,財政部下發《關于支持多種形式適度規模經營促進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的意見》(財農〔2015〕98號),要求進一步創新農民合作社發展模式,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13個省(區、市)的地方性法規也對聯合社作出了具體規定。部分合作社在自愿互利基礎上采取共同出資、共創品牌、共享利益等方式,組建合作社聯合社,進一步提高了農業組織化程度。目前全國各類聯合社達到7200多家,涵蓋合作社9.4萬多個,帶動農戶達560多萬戶。
下一步,我部將在配合有關部門修改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過程中,對合作社聯合社的性質、組建、盈余分配等問題進行研究,為合作社聯合社發展營造良好法制環境。
關于加強合作社人才引進培養
人才是合作社發展的關鍵。我部和有關部門堅持走出去與引進來相結合,大力加強合作社人才培養。重點圍繞合作社輔導員、合作社帶頭人、經營管理人員、種養能手素質提升,組織開展了多種形式的培訓。2014年我部聯合財政部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重點培訓農民合作社骨干、農業社會化服務人員等,提高生產經營能力和專業技能。2015年中央財政安排職業農民培訓經費11億元,在全國4個整省、21個整市、500個示范縣以及1500個農業縣開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兩年來,中央財政累計投入資金22億元,帶動地方投入10億多元,培育包括合作社骨干人才在內的超過200萬新型職業農民。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范培訓也向合作社骨干傾斜,近兩年每年安排50期合作社主題培訓班,每年培訓近5000人。同時,我部積極推動農民返鄉創業發展合作社。2015年以來,啟動實施推進農民創業創新行動計劃,聯合團中央、人社部實施農村青年創業富民行動,聯合發改委等6部門實施支持農民工等開發農業農村資源返鄉創業行動計劃,鼓勵和引導返鄉農民工等創辦領辦農民合作社等,為合作社發展增添了新鮮血液。
下一步,我部將進一步加強合作社人才培養和引進,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帶頭人輪訓計劃,鼓勵農民返鄉參與合作社事業,為合作社發展提供智力支持。
關于加大財政稅收支持
近年來,各有關部門按照中央要求,制定了財政、稅收等扶持政策,不斷加大對合作社的支持力度。中央財政從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資金中安排部分資金專門用于合作社發展,采取“中央指導、地方落實”的管理方式,將審批權下放給地方,支持各地靈活運用貸款貼息、先建后補、以獎代補等方式,大力扶持合作社,增強了合作社市場競爭能力和抵御風險能力,初步形成了財政支持農民合作社發展新機制。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還下發了《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81號),明確了合作社在增值稅、印花稅方面的優惠。
關于強化金融支持
完善金融政策、推進金融產品和服務方式創新,是加強和改善對合作社金融支持和服務的重要手段。在金融政策上,近年來,人民銀行通過差別化存款準備金率、再貸款、再貼現等貨幣政策工具有針對性地增強金融機構支持“三農”能力;中央財政實施了縣域金融機構涉農貸款增量獎勵、農村金融機構定向費用補貼等獎補政策,激發了金融機構支持合作社、支持“三農”的內生動力。部分地方也對合作社貸款提供了財政性擔保貼息和風險補償,為合作社提供了有力支持。在金融產品上,人民銀行印發了《關于做好家庭農場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金融服務的指導意見》(銀發〔2014〕42號)等政策文件,推動發展了集體林權抵押貸款、大型農機具抵押貸款、“信貸+保險”產品等一批效果明顯的創新產品。目前,經國務院同意,北京大興區等232個縣(市、區)作為農村承包地的經營權抵押貸款試點地區,正在穩妥有序推進試點工作。